《新交规完全手册》:详解新交规100热点问题(下)
- 发布时间:2012-12-28 10:05:47
- 来源:浙江在线
高速限速时速低于70公里禁上高速
贵州高速交警于2007年启动“整治重型货运车辆违法低速行驶”专项行动,要求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时速由原来的“不低于50公里”上升到“不低于60公里”。当年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在全省高速、高等级公路上,因超高速小型车和超低速超载货车造成的尾随相撞事故较为突出,由于“速差”引发的追尾事故有147起,造成84人死亡,240人受伤。其中贵黄、清镇公路发生26起,造成31人死亡,37人受伤。
2013年1月1日起,违法占用快速车道低速行驶的标准,由原来的“高速公路低于60公里”上升到“高速公路低于70公里”。
早报:车辆无故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将有哪些处罚?
交警解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如果车辆无故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车辆出现故障能够移动但未移至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以及车辆故障无法移动但未按要求摆放警示标志的,应认定违法停车。属于违法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123号令规定,对当事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还要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6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
早报:目前我国对公路限速是如何规定的?
交警解读:目前,我国公路限速主要有三种:标牌限速,即公路上设置的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具体的限速值由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公路的设计速度以及公路的功能类型、几何线形特性、运行交通流量、路侧环境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法定限速,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没有中心线的公路,限速为每小时40公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公路,限速为每小时70公里,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以及调头、转弯、下陡坡时,限速为每小时30公里,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为每小时120公里;特殊时段和天气限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普通公路行驶,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以及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限速为每小时30公里。为严管客运车辆,《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2]42号)要求,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
早报:雨雪雾天气时,高速公路限速有哪些特别规定?
交警解读:高速公路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驾驶人应当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早报:大型车辆能在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行驶吗?
交警解读:高速公路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另据规定,高速公路上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因此,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除小型载客汽车外,其他车辆不得占用,但借用最左侧车道超车后驶回原车道的,属正常超车。
早报:申请人在申领驾驶证中有隐瞒、欺骗等行为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交警解读:123号令规定,申请人申领驾驶证时如果有隐瞒、欺骗、贿赂等行为的,公安交管部门要立即中止办理该申请人的业务,在计算机系统中记录,该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隐瞒、欺骗、贿赂等行为包括:提供伪造身份证、体检证明等虚假材料,隐瞒自己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隐瞒自己在三年内在吸毒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等不允许申请驾驶证的情形,考试中有贿赂、舞弊等行为。如果申请人已经取得了驾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将撤销驾驶许可,收缴驾驶证,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
早报:对伪造、变造驾驶证的有哪些处罚?
交警解读:123号令根据法律规定明确: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收缴,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是自己伪造、变造驾驶证,还是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都要按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其中,伪造、变造驾驶证构成犯罪的,将按照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
早报:对采取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有哪些处罚?
交警解读:123号令规定:驾驶人补领驾驶证后,原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驾驶人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原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驾驶人违反规定,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原驾驶证丢失,补领驾驶证后又找到原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将原驾驶证交车管所或自行销毁,不得同时使用。
早报:交通警察违法违规办理驾驶证该如何追究?
交警解读: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为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签注合格考试成绩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作弊的;(三)与非法中介串通谋取经济利益的;(四)违反规定侵入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泄露、篡改、买卖系统数据,或者泄露系统密码的;(五)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活动的;(六)收取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申请人财物的。
早报:对运输企业的监管责任有什么具体规定?
交警解读:123号令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资格准入和日常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设定了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义务,规定运输企业定期将聘用的驾驶人信息向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督促及时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参加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公安交管部门要每月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事故情况通报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2012年7月22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规定,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运输企业要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对不按规定使用或者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新规考试更贴实际驾考若跨年,学时加1年
近日,早报记者走访“铁二培”(铁二局贵阳驾驶职业技术学校)、贵阳鑫鑫驾校、贵州省长安驾驶培训学校等车管所科目二定点考场,为了迎接新规,这些驾校正紧张地进行考场升级。新规中删减了部分不适用的项目,增加了实际道路操作中的多个项目。例如科目二考试中:大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增加了窄路掉头、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项目;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取消了桩考,增加了雨雾天湿滑路和模拟隧道、信号灯识别。
贵阳鑫鑫驾校负责人认为,新规提高了驾驶证考试的准入门槛,考试难度提高,但更加贴近实际,使考试合格领到驾驶证的申领人具备独立驾车的能力。
早报:与过去相比,科目一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交警解读:“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一考试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将原科目一中有关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技能、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等知识单列出来,作为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科目一考试试卷由100道题组成,题型为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按照公安部要求,贵阳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已经对考试题库进行了修订。公安部也会同交通运输部制定发布培训教学和考试大纲,列出培训和考核目标、要点,供培训机构培训教学时使用。
早报: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有哪些变化?
交警解读:新规中,将百米加减挡的考试要求放在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考核,增设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和窄路掉头考试项目。调整后,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变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新增的模拟项目,主要考核在复杂道路条件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驾驶基本操作要求,如模拟湿滑路,主要考核学员在湿滑路段减速、保持低速挡匀速行驶等方面的基本操作技能。
早报: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
交警解读:为提高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新规将科目二中桩考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调整后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5个项目。需要强调的是,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使考试更贴近现实场景。
早报:科目三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
交警解读:原来规定科目三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13个道路驾驶技能项目。新规实施后,科目三考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对于大中型客货车,我们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第二部分是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内容。试卷由50道题组成,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考试中还强调了考试里程。
早报: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期限有什么变化?
交警解读: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员凭此证明参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训练和考试,原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2年。“123号令”规定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至3年。“123号令”实施后,本着从宽、便民的原则,对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也调整为3年。
早报:学员预约考试次数有什么新规定?
交警解读:为防止出现“以考代训”的现象,“123号令”规定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应重新预约考试。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5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需要强调的是,“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5次预约限制次数中。“123号令”实施后,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5次预约考试的机会。需要提醒的是,因故不能按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提前1天取消预约。对没有提前按规定取消预约的,视为没有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123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对2013年1月1日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2013年1月1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申请人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早报:严格驾驶人考试责任追究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
交警解读:“123号令”明确了考试工作监管机制和考试工作纪律规定。一是完善考试工作监管机制,建立驾驶人考试业务数据分析核查机制,完善考试能力、考试质量公告制度等社会监督机制;二是明确考试员工作纪律。对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核发驾驶证的,减少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作弊的,收取培训机构、教练员、考生财物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实行考试责任倒查。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开展车辆管理所考试发证情况责任倒查。对车辆管理所存在严重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上级部门可以暂停其业务或指派人员接管业务。
早报:严格对驾校培训工作的监督有哪些规定?
交警解读:“123号令”规定:一是车管所要对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备案,并确定受理考试人数,向社会公布;二是公安交管部门要每月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驾驶培训机构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按照考试合格率对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培训主管部门;三是公安交管部门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存在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以及贿赂考试员、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向学员索取财物、参与违规办理驾驶证或考试舞弊行为的,应当通报培训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申领驾照戒毒不满3年不能申请
“瘾君子”能不能申请驾驶证?哪些违法行为将终身禁驾?根据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瘾君子”戒毒不满3年不能申请;若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后或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终身禁驾。
领到驾照后如何参加年审?贵阳市公安交管局的“落地政策”简化了驾照的年审程序:60周岁以下的驾驶人,不再需要每年提交体检表。但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早报:申请人有吸食或注射毒品行为的能否申请驾驶证?
交警解读: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早报:申请驾驶证对申请人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
交警解读:申请驾驶证最低年龄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18周岁;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电车为20周岁;中型客车为21周岁;牵引车为24周岁;大型客车为26周岁。最高年龄限制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为70周岁;低速载货汽车、普通摩托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为60周岁;城市公交车及其他大中型客货车、电车为50周岁。
早报:哪种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终身禁驾?
交警解读: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早报: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能否重新申请?
交警解读: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早报: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有什么限制条件?
交警解读:一是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或者有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二是对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三是对有记满12分记录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早报:初次申请驾驶证可以申请哪几种车型?
交警解读:申请人初次申请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电车驾驶证。需要增驾才能取得的,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需要提醒的是,驾驶证被注销、吊销或者撤销后,再次申请驾驶证时视为初次申请。
早报:办理哪些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交警解读:一是初次申请驾驶证和申请增加准驾车型。二是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驾驶证换证,有效期满换证,以及办理外地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三是因身体条件变化主动申请驾驶证降级换证。四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每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驾驶人,每三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需要提醒的是,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人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早报:驾驶证被扣压、扣留或者暂扣期间,能不能申请补证?
交警解读:驾驶证被公安交管部门扣压、扣留或者暂扣,说明驾驶人实施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如:饮酒驾车、醉酒驾车、事故逃逸等),此类违法行为都是较为严重的,123号令明确规定驾驶证在被依法扣压、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被依法扣压、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除收回驾驶证外,还将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早报:在异地申请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有什么要求?
交警解读:在驾驶证或者车辆临近检验期限时,需要从营运地返回登记地办理审验业务。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123号令规定将在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运车辆纳入营运地管辖,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所有人首先要向营运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并填报包括营运企业、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这些基本信息开展提示服务和日常教育。在办理备案登记满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需要提醒的是,备案登记制度只适用于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对于非营运的小型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异地进行检验。
早报:驾驶证丢失后补领需要多长时间?
交警解读:123号令实施后,对驾驶证遗失或损坏的,驾驶人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1日内即可领取到新的驾驶证。
早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123号令实施前的记分是否作为参加审验的依据?
交警解读: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13年1月1日之前发生违法行为及记分,不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201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及记分,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
早报:123号令实施前的违法记分和事故是否作为降级的依据?
交警解读: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123号令实施前已经发生的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不作为降级的依据。只有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记分、事故和审验记录,才作为降级的依据。
早报:对老年人驾驶机动车有哪些要求?
交警解读: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上述车型驾驶证的,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换证业务,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驾驶证。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换证业务,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驾驶证。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其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即今年8月21日起已施行)。昨日,温州市车管所召开媒体宣传解读会,通过媒体向全市广大驾驶员和准备学车的市民解读“最严交规”。
在拿到57页厚、总字数27000多字的“最严交规”解读文本后,记者再次进行梳理和解析,希望对准备学车的市民和驾照已经在手的开车族有所帮助。考虑到市民学车主要是报考小型汽车(即C1、C2等证),我们的解读主要针对小型汽车驾驶员及学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等,可以登录温州日报瓯网www.wzrb.com.cn,参看公安部123号令解读全文。
记者通过解读发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并非空穴来风,不但对闯红灯、抢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还明显加强了对大中型客货车司机的管理,并提高了涉及校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所以广大司机朋友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安全,在开车的时候千万遵守交通规则。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林毅说,这不但是一部处罚最严的交规,同时也是一部规定最复杂的交规,特别是新老交规规定不同的细节,广大驾驶员和打算学车的市民要特别注意。
开车的看这里
小型车摩托司机审验规定
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审验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二是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特别提醒: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公安交管部门将审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身体条件、违法记分和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教育等情况。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在接受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实习期管理有5条新规
一是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二是要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三是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四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五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特别提醒: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需要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毒驾将被注销驾驶证
涉毒驾驶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被注销驾驶证: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是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
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C1证以上驾照有降级制度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降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驾驶证降级制度只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并且是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不存在降级的问题。需要提醒的是,符合降级条件的,每次只注销准驾车型中级别最高的一个车型,如驾驶人持有A1A2驾驶证,第一次只注销A1。
60岁后只能开小型汽车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上述车型驾驶证的,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换证业务,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驾驶证。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换证业务,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驾驶证。
特别提醒: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骗补驾驶证要受处罚
123号令规定:驾驶人补领驾驶证后,原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驾驶人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原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驾驶人违反规定,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
特别提醒:对于原驾驶证丢失,补领驾驶证后又找到原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将原驾驶证交车管所或自行销毁,不得同时使用。目前,每本驾驶证都有唯一编号,并实行了计算机溯源管理,驾驶人申请补领了新驾驶证后,原驾驶证及编号将在驾驶证管理系统中被标注为失效。
不避让校车一次扣6分
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如果社会车辆遇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将会被处200元罚款,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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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驾驶证年龄有要求
申请驾驶证最低年龄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18周岁,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电车为20周岁,中型客车为21周岁,牵引车为24周岁,大型客车为26岁。
最高年龄限制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为70周岁,低速载货汽车、普通摩托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为60周岁,城市公交车及其他大中型客货车、电车为50周岁。
醉驾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境外驾驶证换领要考试
持境外驾驶证申请换领我国驾驶证的,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所持境外驾驶证。境外驾驶证上没有中文表述的,还需要提交中文翻译文本。其中,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车型包括小型汽车的,应当考试科目一。
理论考试一拆为二
科目一考试(即理论考试),将原来的考试内容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
移库单边桥被取消
科目二考试(即场地考试),为提高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123号令进行了优化:一是简化了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二是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三是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调整后考试项目由原来的“练10项、考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5个项目。
此外,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使考试更贴近现实场景。
增加安全文明驾驶考试
科目三考试(即实际道路考试),调整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第二部分是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内容。考试试卷由50道题目组成,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
路考至少要开3公里
123号令中,还明确了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里程,规定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
十次考试不合格重新学
为督促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利用考试资源,防止出现“以考代训”的现象,123号令规定:一是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二是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三是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教练收红包查到要公布
123号令从确定受理考试人数、考试质量公开排名、通报驾校违规问题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一是车管所要对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备案,并确定受理考试人数,向社会公布。二是公安交管部门要每月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驾驶培训机构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按照考试合格率对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培训主管部门。三是公安交管部门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存在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以及贿赂考试员、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向学员索取财物、参与违规办理驾驶证或者考试舞弊行为的,应当通报培训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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